兒童食品應加強管理不能沒有安全標準日前,一些食品生產(chǎn)廠家為吸引眼球,打出“兒童食品”或標注“兒童”字樣,但中消協(xié)近日指出,目前我國尚無有關“兒童食品”的概念和相關食品標準。中消協(xié)明確指出,一些“高糖、高熱、高鈉”或含有一些調(diào)味料、添加劑等的休閑類食品,并不適合作為孩子的零食長期大量食用。(《京華時報》5月20日)
近年來,不少食品商家賺錢無底線,亂打“兒童”牌,在多類食品上標注“兒童”二字并大肆宣傳,高價出售。孩子家長很容易被“兒童專用”“幼兒”之類的字眼所忽悠,不計成本地爭相搶購。這些所謂“兒童食品”一般包含“四多”——多添加劑、多糖、多鹽、多油,給孩子們帶來健康隱患。譬如,所謂兒童飲料,其實就是多添加了吸引孩子的色素和一些香精、糖。這些兒童食品對兒童的身體健康非但無益,反而有害。
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兒童的食品標準,僅有的是針對0-36個月的嬰幼兒配方食品、輔食的食品安全標準。有學者研究顯示,目前我國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安全標準與歐盟標準基本保持一致。對于嬰兒(0~6個月)的配方食品要求,差異較小,大部分指標比較接近。但是對于較大嬰幼兒(6~36個月)的配方食品,與歐盟標準的差異明顯,我國的指標要求相對寬松,但是歐盟卻沿用了嬰兒(0~6個月)配方食品的要求模式,對指標的上下限都作了具體規(guī)定。
對于3周歲以上的低齡兒童,我國還沒有專門的兒童食品安全標準,更沒有明確的“兒童食品”定義。有研究顯示,在日常零食消費方面,兒童的消費量要比家長的消費量平均高出2~3倍。就食品添加劑來說,兒童每日攝入的食品添加劑的種類達10多種,最多的一天有50多種。國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時,是以60公斤的成人為標準制定的,在嬰幼兒和成人之間的兒童群體,沒有允許攝入添加劑的具體標準,其添加量沒有考慮兒童身體的安全因素。
而在兒童食品的標簽標示方面,國家標準與法規(guī)也很少,目前只果凍一個標準規(guī)定了產(chǎn)品標簽要標示食用安全警示。
值得關注的是,兒童的身體尚未發(fā)育成熟,排解能力差,倘若按照成年人的標準攝入添加劑,無疑給兒童健康帶來風險。因此,向兒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營養(yǎng)性上,都應該有更為嚴格的標準。有關部門要針對兒童食品制定和實施嚴格的法律規(guī)定和標準規(guī)范,不斷提高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的科技含量、實用價值和個性特征,充分滿足行業(yè)發(fā)展、市場體制和社會大眾的需求。同時,引導和鼓勵行業(yè)企業(yè)生產(chǎn)和研發(fā)更多適合兒童食用的安全、營養(yǎng)均衡的食品。當務之急是,針對3周歲以上的低齡兒童經(jīng)常食用的食品,制定更為嚴格的安全標準,要求生產(chǎn)廠家在生產(chǎn)“普通版”的同時推出“綠色兒童版”,以供兒童和家長選擇?!熬G色兒童版”食品可以使用的添加劑種類應該更少,允許添加的限量應該更低。
國家還應盡快出臺規(guī)定,要求在真正適合兒童消費的休閑食品或飲料上有醒目標識,在產(chǎn)品外包裝或說明中寫清楚成分并標注配料表,明確標注食品營養(yǎng)成分和能量值等情況,以幫助消費者作出正確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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